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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东台市水务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组织拟定全市水务政策、措施并监督实施。
二、组织编制全市水务发展战略、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,编制流域(区域)水利综合规划和全市防洪、水域岸线利用、河口控制、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专业(项)规划。组织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、水土保持、防洪论证评价工作。
三、负责防治水旱灾害,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,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和应急水量调度,编制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。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。
四、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。负责全市供水、排水行业管理工作。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。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。
五、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。负责全市水资源监测及调查评价、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。监测河流和地下水水量、水质,审定水域纳污能力,提出限限排污总量意见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水利工程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审核(批)工作。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。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。发布全市水质监测简报和水资源公报。
六、负责生活、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。负责全市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工作,拟订节约用水政策,编制节约用水规划,制定行业用水标准并监督实施。指导和推动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。
七、负责水政监察、水行政执法和水行政诉讼、应诉工作,查处水事违法事件,协调处理水事纠纷。负责水行政征收工作。
八、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。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管理(含水利工程规划设计、招投标、监理、质量监督、竣工验收等)及相关资质管理。组织实施市级水工程建设项目。指导各镇水务建设和管理。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。
九、负责全市各类水利设施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。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、河口、海岸滩涂的治理与开发,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管理。依法负责河道采砂取土管理和监督工作。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。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。指导河道疏浚整治、农村饮水安全、节水灌溉、乡镇供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。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。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,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全市水务系统财务审计工作。负责水务资金的计划、使用、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。参与水务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研究,指导和监督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水务科技工作。组织水务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,贯彻执行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,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,开展全市水务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。
十三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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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江苏省东台市广场路6号
邮编:224200
电话:0515-85212719 852122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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